消委倡效英紐內地 升學顧問自我規管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6/29 0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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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(右)指,許多消費者未與海外升學顧問簽訂合約,難追討損失。(曾耀輝攝)

本港的海外教育諮詢服務欠缺規管,而中國內地、英國和新西蘭等地,以行業自我規管方式規管,消委會建議本港應效仿。

消委會參考外地7個國家或地區,其中澳洲、加拿大及美國均立法例規管業界,美國設專上教育法案,另需自願遵守美國國際招生委員會認證、大專入學輔導全國協會的原則及良好實務宣言,以及獨立教育顧問協會的良好實務原則;加拿大省級/區域層面有法例要求教育機構在招收國際學生前須先得政府批准,另全國自願遵守加拿大國際教育局的操守實務守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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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委會建議參考以行業自律方式規管的4個地區,以英國為例,業界只需自願遵守《倫敦宣言》及英國文化協會的教育中介良好實務指引;新西蘭業界同樣自願遵守《倫敦宣言》,以及新西蘭教育行為守則。中國內地及台灣均向消費者提供合約範本,以核對合約內容是否合法,內地同時要求業界強制遵守國家標準,包括留學中介服務規範及留學服務術語。

消委會商營手法及消費者投訴審查小組主席黃錦輝指出,現時香港唯一業界自發成立機構香港國際教育顧問協會,有27名會員,佔全港業界三分一。

消委會建議業界,向消費者提供服務合約,列明服務條款及收費;為公眾提供顧問名單,由協會核實會員資歷;協會亦應建立有效申訴機制,處理消費者與顧問之間的糾紛。